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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启用新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的工作提示

时间:2026-05-11 17:35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的通知》(建办厅[2026]2号)要求,现将我省启用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监制的新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新版电子证书的范围

新版电子证书范围涉及我厅、各设区市权限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的资质电子证书可根据建办厅[2026]2号规定的有关方式查看和下载。

二、新版电子证书的特征

1.新版电子证书有关资质信息体现为“类别+等级+有效期至”;新版电子证书单独标注各资质有效期,无资质证书有效期。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新版电子证书无法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信息,建筑业企业资质新版电子证书无法人、注册资本信息。

3.新版电子证书编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按规则重新赋码。

4.新版电子证书信息,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首页右下角“扫码验真”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查询核验。

三、注意事项

1.我厅拟于5月12日起开始制发新版电子证书,企业因经营活动需使用原版电子证书的,请提前下载使用。

2.新版电子证书制发由系统自动完成,无需企业操作。

3.新版电子证书制发后,企业可登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查看和下载。

4.新版电子证书启用后,企业应根据各项资质的有效期,在各项资质相应有效期届满的法定期限前,申请延续。

建议及时做好建设业务经营活动相关系统、平台内的信息变更工作。

新版电子证书制发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住建厅行政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025-83666739、83666783。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

2026年5月9日

原文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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